长沙市2022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行业动态     |      2022-09-01 14:50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我市共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50名。聘用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在基层消防救援站担负执勤战备等任务,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长沙市消防救援队伍;

4、战斗员:年龄在18至25周岁之间(出生日期在1996年10月8日至2004年10月7日之间)。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具有临床和护理专业(取得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的优先录取)、消防、汽修、电工、新闻和体育教育等相关专业大学学历的放宽至27周岁(出生日期在1994年10月8日至2004年10月7日之间);

5、驾驶员:年龄在20至38周岁之间(出生日期在1983年10月8日至2002年10月7日之间);驾驶员需取得B2、A2、A1地方驾照满两年以上,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

6、战斗员需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包含中专、职高、技校),驾驶员需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8、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招聘的范围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7、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8、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9、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不满一年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其他不符合招聘政治条件的。

特别提示: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三、报名方式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长沙人才网(www.cshr.cn);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10时至10月7日17时;

报名流程:报考人员点击进入“长沙市2022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登录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系统,按照报名流程进行报名;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政审),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四、资格审查

(一)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步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网上初审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查看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请于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自行在报名网站查看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二)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

战斗员岗位  2022年10月11日至10月14日;

驾驶员岗位  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

2、资格复审地点:待定

报考人员根据网上初审结果,按资格复审公告要求,由本人携带报名网站打印的《长沙市2022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长沙市2022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准考证》和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须提供由原消防救援支队或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省内报考人员持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省外和返湘报考人员持落地长沙72小时内的2次核酸检测报告,2次核酸检测报告时间间隔不低于24小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另驾驶员岗位须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复审的,须在《长沙市2022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凡有关证件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技能考试和心理测试,具体的测试顺序、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体能测试(战斗员岗位)

1、体能测试内容为四个项目,1000米跑(分、秒)为必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次/3分钟)和俯卧撑(次/2分钟)两项任选一项、10米*4往返跑(秒)和100米跑(秒)两项任选一项、原地跳高(厘米)和立定跳远(米)两项任选一项。报考人员根据个人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进行体能测试项目的选择,体能测试的项目根据报名表上的项目进行,报考人员须自带运动服、运动鞋完成必考和自选项目,任意一项测试无有效成绩的均不参与排名,请在报名时谨慎选择,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标准:具体标准详见《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2022年)》(附件1)。

3、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10月14日。

4、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二)驾驶考试(驾驶员岗位)

1、内容:驾驶技能测试(倒车入库、侧方位停车、道路驾驶)和体能1000米跑测试;

2、标准:完成1000米跑测试、驾驶技能测试单项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的,按照驾驶技能测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

3、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

4、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三)心理测试

1、内容: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
2、标准: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3、战斗员测试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10月14日。
4、驾驶员测试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
5、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如因天气等其他因素影响,体技能测试和心理测试时间需调整时,网上另行通知。

六、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环节的报考人员根据体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2的比例进入体检。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自行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和体检具体时间安排。

1、体检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

2、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3、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身高要求为162CM 及以上;

4、费用: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并向体检医院索取发票。试用期内培训考核合格并分配到消防救援站的,凭体检发票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报销,复查费用自理,不在报销范围内。

报考人员须提供《长沙市2022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参加体检。凡不参加体检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疾病、伤病的报考人员,取消其体检资格。


七、公示、聘用与补录

在体检、政审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计划空缺时,根据各岗位测试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根据现场资格复审结果和各岗位测试综合成绩、心理测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天。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参加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培训。

新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培训1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复查工作,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属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因集训未报到或集训期间离职以及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复查工作结束一个月以内,如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照测试综合成绩排名进行1:1补录。


八、相关待遇

1、执勤岗位战斗员月收入待遇约为6500元以上,执勤岗位驾驶员收入约为7700以上,收入(含工资、伙食、服装费、“五险一金”等),发放各类奖励经费。培训期间统一发放培训津贴;

2、曾经在部队服役及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按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

3、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等级晋升制度,工资随等级晋升递增;

4、择优选拔综合素质突出或有专业技术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担任消防站管理和技术岗位,享受一定的岗位津贴(200元-2000元不等);

5、正式聘用人员在职期间,遇有国家消防员招聘时,可享受优先录用政策;符合政策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挥员招聘考试;

6、签订劳动合同后,正式聘用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单位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

7、正式聘用人员实行“三班两运转”执勤模式,即上班两周休息一周;

8、入职满6年的已婚队员,且夫妻双方在长沙地区无房的,可申请居住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供的公寓保障用房;

9、入职期间,家庭特别困难的优秀专职队员,可参照行政编消防员标准申报爱心优抚基金;

10、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在长沙享受公交、地铁免费乘坐和景区浏览门票优惠政策。

11、加入工会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按规定享受会员福利待遇。

12、聘用人员与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关于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待遇的意见》(长人社发〔2020〕32号文件)执行,社保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


九、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此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在市消防救援支队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具体详见《关于长沙市2022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声明》(附件2)。


十、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长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详见附件3),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费、食宿费等费用。

(二)相关通知要求,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长沙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主动登录长沙人才网(www.cshr.cn),及时关注掌握此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同时,请报考人员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查看短信通知。

(三)公示聘用后未报到的,取消下一批招聘资格。对2019年8月31日后离职的,取消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资格。

(四)训练期间,符合下列情形的予以淘汰:

1、个人申请退出的;

2、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入职培训期间凡是发现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4、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五)招聘后发现报考人员隐瞒病史的以及个人身体出现隐性、慢性疾病(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周围神经损伤等因训练量增加由隐性转为显性,且体检时不易及时发现的)和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1、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

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公室
0731-82686151、82686174


2、监督电话:(仅接受举报、投诉)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84907930
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督察处
0731-82686156
以上电话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咨询、投诉。

附件1:《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2022年)》
附件2:《关于长沙市2022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的声明》
附件3:《长沙市2022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疫情防控公告》

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9月1日


附件1:
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2022年)


附件2:
关于长沙市2022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的声明

近期根据线索举报,有不法分子以“保证聘用”和有“内部指标”等名义进行诈骗行为。在此,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提醒广大报考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严格按照《长沙市2022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实施,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不会以任何名义向任何个人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以任何名义开设培训机构或者与培训机构合作。广大应聘者如果接到疑似电话或短信,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或者直接拨打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2686151)查实或反馈。

我支队保留追究违法单位或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特此声明。


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9月1日

附件3:
长沙市2022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
疫情防控公告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报考人员安全和考试顺利进行,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分类筛查,并根据筛查审验情况确认可参加招聘考试的对象。

一、筛查审验方式及结果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长沙市疫情防控要求,招聘各环节除核验身份、体能测试外,其余时段需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试现场前,需测量体温并查验报考人员身份证、准考证,考前24小时内湖南居民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考前72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按以下原则处理:

  1. 报考人员应于考前14天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

  2. 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考前72小时内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7天内从外省市入长返长的,须提供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其中最近一次应为长沙市检测)。

  3. 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报考人员,且无不得参加考试其他情形之列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1、无身份证、准考证,不能提供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不能按要求提供72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3、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仍在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结膜炎、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5、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6、考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或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传播或者发生疫情外溢的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的。(中高风险区名单以国家卫健委公布名单为准)

7、尚处于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近10天内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近3天内被判定为涉疫场所暴露人员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的;尚处于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其他风险人员。

8、考前7天内从外省市入长返长的,不能提供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其中最近一次应为长沙市检测)。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二、注意事项

1、请广大报考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及时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有疫情省市,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考试,要全程佩戴口罩。在外餐饮应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饭店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

2、提前准备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考前72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或3天内2次核酸检测报告),确保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3、目前在湖南省外的报考人员,在严格遵守滞留地防疫要求和湖南疫情防控部门入长返长要求的前提下,建议提前到达湖南省内备考;在湖南省内的报考人员,考前不离开湖南,就地就近备考。考前所有报考人员应按湖南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健康管理监测工作(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各地防控政策”、湖南省及各市州卫健委、疾控部门微信公众号、网站或咨询电话查阅了解),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4、为保证报考人员能准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务必提前1-2小时到达现场配合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5、考试期间所有报考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

6、考试期间报考人员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结束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7、所有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防疫部门有关涉疫健康管理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考前查验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防疫信息和资料。不配合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异常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建议报考人员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请报考人员注意:疫苗接种后48小时内不适宜开展核酸检测,请妥善安排接种时间,以免因不能开展核酸检测而影响参考。

9、此次考试疫情防控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及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所在考区疫情防控部门可能就考试疫情防控做进一步具体规定和要求。报考人员应持续关注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相关公告信息,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点亮让更多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