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岗位
1.消防战斗员84名。
2.消防车驾驶员40名。
3.消防文员2名。
4.火场文书1名。
(二)招收条件
1.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符合相关体检标准;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具有适应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部队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有消防从业经验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具有灭火救援经验者、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优先录用。
更多具体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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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职级工资、绩效奖金等组成,转正后不低于6500元,具体薪资按各区工资标准及不同岗位设定,实际以用工单位规定为准。录用后,与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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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评定及现场复核
(6月8日至6月10日)
应聘人员接通知后参加考核评定及现场复核。考核评定分为体能考核(应聘消防文员的统一参加笔试)、心理测试以及面试。体能考核的项目及标准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岗前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心理测试包括心理压力状况和性格趋向等方面的心理健康评估。现场复核需带齐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报考驾驶员需要)等个人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体格检查及政治复审
(6月14日至6月15日)
通过考核评定和现场复核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自理。体格检查标准参照《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试行)》(附件3),体检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招聘岗位缺配人数的1.5倍。政治审查主要了解招录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包括应聘人员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公民遵纪守法基本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
(三)入队集中培训
(6月22日至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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